重庆新世界百货节日加班只补休不发钱被纠正
2007-01-09 16:39:15 来源:劳动法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重庆新世界时尚商厦有限公司在法定节日期间安排职工加班,后来只安排了补休,但未支付加班工资,这一违反劳动法的做法日前被纠正。
重庆新世界时尚商厦有限公司2006年10月1日至3日安排职工加班后只给予职工补休,并没有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据重庆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新世界百货在国庆假日期间安排员工加班后只给予补休、而没有支付加班工资,是错误的行为。
经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对重庆新世界时尚商厦有限公司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该公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根据自身服务零售行业的特殊性,新世界百货公司调整了职工的上班班次,取消原来10月1日至3日加班的补休制度,对已经加班的职工依法给予补休及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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