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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未就业可享受优惠政策

2006-09-05 10:56:51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胶东在线消息中组部、教育部等14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今年9月1日以后仍没有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今天,记者从市人事局和劳动保障局了解到,目前我市已经开始对还没有就业的大学生实施这一政策;同时,我市规定,自主创业的大学生还可以享受减免三年税收的优惠政策。

  据烟台市人事局就业科有关人士介绍:外籍地的大学生可以到生源地申请失业。家庭状况和家里主要经济生活来源都没有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申请低保;低保必须是整个家庭成员的总体收入低于社会最低收入,才能申领低保。也可以先申请失业,可以免费参加社会劳动部门的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参加培训班享受下岗失业人员的一些就业优惠待遇,如过去企业招一个毕业生无优惠政策,招10个下岗失业的毕业生,超过员工的多少比例,企业可以减免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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