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质监局出台优惠政策延揽高科技人才
2006-07-11 09:26:07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植下梧桐树 招引凤凰来
重庆质监局出台优惠政策延揽高科技人才
为深入实施科技兴检战略,重庆市质量技监局近日出台《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以提供实验室等良好工作生活条件延揽高科技人才。
该局目前重点引进计量、质量、标准、特种设备、纤检、认证认可及信息化等专业急需的人才。重点引进的对象为:两院院士;国家级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重点学科、技术带头人,国内外知名专家;正高职称人员、海外留学回国博士;博士后出站人员、40岁以下博士毕业生或有特殊专长和技能的高级人才。
对引进的两院院士,该局提供专用实验室,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尊重本人意愿,配备1~2名工作助手。同时,还为其配备国产轿车一辆,免费提供150平方米住房一套(连续工作5年后产权属个人),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0万元,每年发放特殊津贴8万元。
对引进的国家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及国家重点学科、技术带头人、国内外知名专家,该局提供专用实验室和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补助购房款15万元(连续工作5年后补助的购房款属个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报到之日起,5年内每年发放特殊津贴5万元。
对引进的正高职称人员、海外留学回国博士、博士后出站人员、40岁以下博士毕业生或有特殊专长和技能的高级人才,该局也都有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补助购房款,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费,每年发放特殊津贴等区别不大的优惠政策。
对两院院士、国内外知名专家等高层次人才,亦可采取兼职、短期聘任、技术顾问等形式到该局工作,其优惠待遇按工作性质、工作时间、贡献大小协商确定。对引进的高级人才,除享受上述优惠待遇外,由该局向重庆市政府申报,享受重庆市政府规定的在科研经费、职称评定、项目奖励、子女入学、健康保健、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有关优惠政策。对愿意正式调入的高级人才,该局负责解决编制,让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医疗等待遇;对本人不愿转移行政关系和户口的高级人才,实行户口不迁、关系不转、来去自由的政策。在聘期内,在研究开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等方面取得成就者,在产权收益分配上,按《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办理。
重庆质监局出台优惠政策延揽高科技人才
为深入实施科技兴检战略,重庆市质量技监局近日出台《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以提供实验室等良好工作生活条件延揽高科技人才。
该局目前重点引进计量、质量、标准、特种设备、纤检、认证认可及信息化等专业急需的人才。重点引进的对象为:两院院士;国家级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国家重点学科、技术带头人,国内外知名专家;正高职称人员、海外留学回国博士;博士后出站人员、40岁以下博士毕业生或有特殊专长和技能的高级人才。
对引进的两院院士,该局提供专用实验室,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尊重本人意愿,配备1~2名工作助手。同时,还为其配备国产轿车一辆,免费提供150平方米住房一套(连续工作5年后产权属个人),发给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0万元,每年发放特殊津贴8万元。
对引进的国家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及国家重点学科、技术带头人、国内外知名专家,该局提供专用实验室和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补助购房款15万元(连续工作5年后补助的购房款属个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报到之日起,5年内每年发放特殊津贴5万元。
对引进的正高职称人员、海外留学回国博士、博士后出站人员、40岁以下博士毕业生或有特殊专长和技能的高级人才,该局也都有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补助购房款,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费,每年发放特殊津贴等区别不大的优惠政策。
对两院院士、国内外知名专家等高层次人才,亦可采取兼职、短期聘任、技术顾问等形式到该局工作,其优惠待遇按工作性质、工作时间、贡献大小协商确定。对引进的高级人才,除享受上述优惠待遇外,由该局向重庆市政府申报,享受重庆市政府规定的在科研经费、职称评定、项目奖励、子女入学、健康保健、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有关优惠政策。对愿意正式调入的高级人才,该局负责解决编制,让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医疗等待遇;对本人不愿转移行政关系和户口的高级人才,实行户口不迁、关系不转、来去自由的政策。在聘期内,在研究开发高新技术、转化科技成果等方面取得成就者,在产权收益分配上,按《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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