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毕业生未就业可享低保
2006-06-07 09:57:52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本报讯重庆市短期内无法就业或生活有困难的大学毕业生将领到最低生活保障。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按照《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及重庆市城市低保相关规定,大学毕业生纳入享受低保的范围,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可申请低保。
市民政局人士介绍,按照《重庆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只要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95元)的,皆可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其中包括大学毕业生。
如果毕业生经就业服务机构1年内两次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将不能享受低保。
市民政局人士介绍,按照《重庆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只要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95元)的,皆可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其中包括大学毕业生。
如果毕业生经就业服务机构1年内两次介绍就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将不能享受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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