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站

微博 |

我的商务中心

中鞋网,国内垂直鞋类B2B优秀门户网站 - 中鞋网 客服经理 | 陈经理 钟经理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人事政策法规 >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实施细则调整

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实施细则调整

2010-01-29 17:12:45 来源:中国鞋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国家及天津市的规定,天津市近日下发文件对《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实施细则》有关政策做出增加缴费方式、增设缴费档次、增加政府补贴等三方面的调整,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增加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采取按年或一次性趸缴15年的方式缴纳养老保险费,趸缴15年期内参保人不得继续缴费,15年期满后可继续按年缴费。

  增设缴费档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年缴费的按照缴费基数的5%、10%、20%、30%四个档次,由城乡居民自主选择档次缴费;趸缴费的按照缴费基数的10%、20%、30%三个档次,由城乡居民自主选择档次缴费。

  增加政府补贴:市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于一次性缴纳15年费用的人员,市财政按照规定的标准自缴纳养老保险费当年起逐年给予补贴,对于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时享受的补贴不满15年的,在计发待遇前按照当年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足。有条件的区县可在市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包括:(一)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二)市和区、县政府补贴;(三)利息。

在线咨询

姓名
电话
留言

快捷留言

  • 请问我所在的地方有加盟商吗?
  • 我想了解加盟费用和细则。
  • 留下邮箱,请将资料发给我谢谢!
  • 我对加盟有兴趣,请迅速联系我!
  • 我想了解贵品牌的加盟流程,请与我联系!
  • 请问投资所需要的费用有哪些!
中国鞋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谢谢!也欢迎各企业投稿,投稿请Email至:403138580@qq.com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
你好,请你先登录或者注册!!! 登录 注册 匿名
  • 验证码:
推荐新闻
热门鞋业专区
品牌要闻
品牌推荐
热度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