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手机站

微博 |

我的商务中心

中鞋网,国内垂直鞋类B2B优秀门户网站 - 中鞋网 客服经理 | 陈经理 钟经理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人事政策法规 >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 试用期也需缴社保费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 试用期也需缴社保费

2009-05-14 09:45:09 来源:水母网 中国鞋网 http://www.cnxz1.cn/

    【鞋网】昨天,赵某通过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仲裁委裁决赵某所在的公司为其补交2008年1月至4月的社会保险费。

    赵某2008年1月12日到某公司应聘,双方签订了4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4个月。同年3月18日,赵某要求公司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公司以赵某还在试用期,不能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拒绝为其缴纳。日前,赵某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要求公司为其支付所欠社会保险费。

    经仲裁委员会审理,根据《劳动法》第72条、《劳动合同法》第19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限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赵某所在的公司需为其补交社保费。

在线咨询

姓名
电话
留言

快捷留言

  • 请问我所在的地方有加盟商吗?
  • 我想了解加盟费用和细则。
  • 留下邮箱,请将资料发给我谢谢!
  • 我对加盟有兴趣,请迅速联系我!
  • 我想了解贵品牌的加盟流程,请与我联系!
  • 请问投资所需要的费用有哪些!
中国鞋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谢谢!也欢迎各企业投稿,投稿请Email至:403138580@qq.com
我要评论:(已有0条评论,共0人参与)
你好,请你先登录或者注册!!! 登录 注册 匿名
  • 验证码:
推荐新闻
热门鞋业专区
品牌要闻
品牌推荐
热度排行